申報過個稅的朋友都清楚,一般申報有兩種選擇,一種是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另一種是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對于這兩種個稅申報方式,大家知道各自的優勢嗎,個稅申報方式選擇哪個更合適呢?
一、個稅扣除申報方式
目前,大家在進行個稅申報時,有兩種選擇,一種是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另一種是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首先,大家要先了解一下這兩種社保方式的區別。
二、個稅扣除申報的方式的區別
扣繳義務人申報是指納稅人通過所在單位進行個稅扣除申報,由單位每個月計算出員工應預扣預繳的稅款,再向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納稅申報。
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是指每個月單位發放工資時正常扣稅,之后在第二年由納稅人自己前往稅務部門辦理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再由稅務部門進行退稅。
三、個稅申報各自特點
1、大家不難看出,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大家在發工資的當月就可以享受到減稅福利。另外,每次扣除由所在單位的財物部門負責,自己可以省很多事。
2、通過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大家需要自己去申請扣除,會比較麻煩,且無法在當月享受減稅福利。不過,對于有多項收入的人來說,自己去辦理會好一些。
由兩種個稅扣除的申報方式的特點來看,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會比較方便,也可以盡早享受到稅收優惠。另外大家也無需擔心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會泄露個人隱私,經辦人員從系統中是看不到重要個人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