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全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簡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交強險是強制法定保險嗎?
交強險是商業保險還是政策性保險,其實關于這個問題的爭議大可不必,因為政策性保險未必就不是商業保險,與商業保險相對應的是社會保險,而非政策性保險。比如出口信用保險,也是商業保險,區別在于利潤中心,它的展業和交易形式完全是商業保險形式。出口信用保險單寫得非常詳細,不僅受保險法的約束,還受國際慣例的約束。
而對于交強險,要看我們到底采取什么模式。
存在的爭議,不是商業保險和政策性保險的爭議,而是強制險肯定和一般的保險不同。
交強險的特殊性體現在什么地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又是否體現的充分。
我認為,交強險準確的表述是強制法定的保險,其側重點就是有沒有補償受害人,尤其是人身損害,但是它又以被保險人的責任保險出現,在這種情況下,重點還是補償。
交強險的作用是什么?
交強險的作用是用來保障在被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之后,導致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受到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則保險公司可以在責任限額內予以理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發生保險事故后車主的賠償經濟壓力,也能讓受到傷害的受害人盡快得到經濟上的支持,獲得救濟和補償。
交強險賠償范圍和金額?
交強險賠償范圍適用于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應付法律責任的情況。
每次事故賠償金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0.2萬元。被保險人無責時,依次為1.8萬元、1800元、100元。
交強險和商業險的區別?
1、保障范圍不同
交強險的保障范圍比較廣,商業險的保障范圍非常狹窄,在被保險人無責任情況下,保險公司是不賠償的;
2、賠償原則不同
交強險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車輛商業性屬于保險公司責任的部分可以賠償。
交強險過期怎么辦?
1、車主應當及時續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險單;
2、當事人晚交的處罰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后,并處依照規定投保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