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銀行小微企業貸款前提是什么?流程是如何的?
一、申請前提
以公司名義申請的,告貸人需具備以下前提:
1、合適工商銀行打點貸款的根基前提;
2、告貸人信用品級A級以上;
3、經工商部分核準掛號,持有中國人平易近銀行頒布的貸款卡(中征碼);
4、在工商銀行開立根基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
5、其他要求:納稅證實、企業流水、合同訂單、水電費發票等。
以小我名義申請,告貸人需合適以下前提:
1、具有完全平易近事行為能力的天然人,春秋18周歲(含)-60周歲(不含)之間,2個以上配合告貸人告貸的均需知足以上春秋前提。除配頭外,配合告貸人需為統一經營實體或經營項目標出資人或股東;
2、具有正當有用的身份證實、戶籍證實(或有用棲身證實)、婚姻狀況證實;
3、告貸人具有正當的經營資格,能供給個別工商戶營業執照、合股企業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運證、商戶經營證、攤位證或其他正當有用的經營天資證實;
4、具有不變的收入來歷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5、具有杰出的還款記實和還款意愿,告貸人及其經營實體在我行及其他已查知的機構無不良信用記實;
6、在我行信用評級在C級(含)以上;
7、我行要求的其他前提。
二、申請流程
1、申請
告貸人向銀行提出流動資金貸款申請,應首要供給: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掛號證實,或營業執照(如三證合一),對需年檢的,還應有新的年檢證實;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實;經財務部分或管帳(審計)師事務所核準的前三個年度及比來一期財政報表和審計陳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業,供給自成立以來的年度和比來一期報表);公司合同或章程;企業董事會(股東會)成員和首要負責人、財政負責人名單和簽字樣本等;信貸營業由授權委托人打點的,需供給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若告貸報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合作公司或承包經營企業,要求供給董事會(股東會)或發包人贊成申請信貸營業抉擇、文件或具有劃一法令效力的文件或證實;擔保人相關材料;要求供給的其他資料。
2、簽定合同
如銀行進行查詢拜訪和審批后認為可行,則告貸人需與銀行簽定告貸合同和擔保合劃一法令性文件。
3、落實擔保
如需擔保,告貸人與銀行簽定告貸合同后,還需進一步落實第三方包管、典質、質押等擔保辦法,并打點有關擔保掛號、公證或典質物保險、質物交存銀行等手續。
4、貸款獲取
告貸人辦好發放貸款前的有關手續,告貸合同即生效,銀行即可向告貸人發放貸款,告貸人可按照合同劃定用途支用貸款。
5、還款
按合同商定體例了償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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