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過程中需要借款是常有的事,但是很多平臺,對于公司借款都要求有擔保人。那么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為公司的借貸行為提供擔保,因為公司法定代表人與公司一樣都可以獨立承擔責任。因此接下來將由頂呱呱小編為您介紹關于公司借款法人擔保可以么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公司借款法人擔保可以嗎
公司借款,其法定代表人是可以為公司提供擔保的,因為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可以提供擔保。
二、公司借款法人擔保承擔什么責任
1、企業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場合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種類多樣。如在代表該企業的場合,其個人簽名即導致企業承擔責任的后果;如果企業破產并負有個人責任,法人代表會受到將來再辦企業時的諸多限制。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會受到限制,例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會受刑事處分等等。
2、該法人如無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資瑕疵),其虧損責任應由法人自己承擔,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代表。當然如果是國有企業,法人代表如有失職行為,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應給予行政處分時除外。
3、個人獨資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財產與個人財產,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擔民事責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負債時,由公司以全部財產承擔,不需股東個人承擔,成立時有出資瑕疵的情形除外。
法人承擔了責任后,并不免除法人的工作人員依據勞動法所應承擔的個人責任。既追究法人責任,也追究個人責任可以稱之為兩罰制,這是各國勞動法的通例。個人責任有兩種承擔形式:
1、由法人對勞動者承擔全部責任后,有權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追償,這種形式可以說是一種內部責任;
2、由法人與個人并列地承擔責任,可以說個人直接承擔外部責任。我國勞動法對這兩類責任都有規定。
三、債務資金的風險對公司的影響
債務資金對公司影響應該有足夠的認識,象“水能載舟,水亦能復舟”一樣,債務對公司的發展,有幫襯與促進作用。同時,也可能帶來副面的影響與消極的作用。負債率過高,公司要為此負出資金的成本及利息費用也高,管理債務資金也要花相當的精力,應付舉債與還債方面的雜事會讓管理者疲憊不堪,如應付或操作不當,還會有失公司信譽與利益。如公司出具了銀行本票、債權人到銀行去貼現。公司存在銀行的資金不足以兌取時,公司的生產經營其它方面需要的資金,就會受之影響。總之,過高的負債,隨時都會給企業造成風險或困難。過高的負債,還可能導致公司被債權人“吞并”。
公司會承擔法人的人個債務嗎
公司法人與法定代表人之間是分開的,法定代表人的債務由個人承擔與公司無關,而公司債務法定代表人在出資限額內承擔責任。
四、法人代表變更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公司加蓋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決定)、董事會決議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應當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方式,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或其他任免文件,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其授權部門的書面決定(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變動的,應按《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備案提交材料規范》同時提交相關備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復提交。
五、公司營業期屆滿后繼續經營的后果是什么
一般情況下,公司營業期屆滿都會有兩種后果,一是依法解散,經過相應的清算程度后,解散公司,二是通過股東大會決議,存續經營。在實踐中,不管是依法解散,還是決議存續經營,在營業其屆滿后,公司都不會停止經營,通常都會繼續經營,等待進入依法解散程序或者股東大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