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新通知:不得變相要求購房人拋卻利用公積金貸款
2020-04-02 13:58:06
近日,住建局發出新的通知,劃定開發商不克不及夠拒絕購房者的公積金貸款購房申請。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發賣商品房時,要供給不拒絕購房人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書面承諾,并在樓盤發賣現場予以公示。
一、不得變相要求購房人拋卻公積金貸款
房地產開發企業要當真履行承諾,不得以提高住房發賣價錢、削減價錢扣頭等體例,限制、阻止、拒絕購房人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要求或變相要求購房人簽訂自愿拋卻住房公積金貸款權力的書面文件。
《通知》提出,要加年夜結合懲戒力度。
各地住房和城鄉扶植部分以及住房公積金辦理中間要實時查處損害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權益的問題。
對限制、阻止、拒絕職工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發賣中介機構,要責令整改。
對違規情節嚴峻、拒不整改的,要公開曝光,同時納入企業征信系統,依法嚴厲處置。
二、開發商拒絕公積金貸款可熱線舉報
《通知》明白,繳存職
Document工可經由過程12345市平易近熱線、12329住房公積金辦事熱線等渠道,投訴舉報房地 產開發企業和衡宇發賣中介機構拒絕住房公積金貸款問題。
按照投訴舉報線索,住房和城鄉扶植部分及住房公積金辦理中間要快速響應,實時查處。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和城鄉扶植部分及住房公積金辦理中間,結合開展拒絕職工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問題專項整治步履,峻厲沖擊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衡宇發賣中介機構違規行為。
申貸網提醒:住建局的新通知要求開發商不得變相要求購房者利用公積金貸款買房,若是有此遭遇,購房者可以撥打熱線德律風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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